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公路到期、超期未检桥梁定期检查资金计划的通知
大 中 小
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公路到期、超期未检桥梁定期检查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公路事务中心:
为做好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车购税“以奖代补”考核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绩效评价,按2023年4月21日党委(局长办公)会研究意见,现将2023年农村公路到期、超期未检桥梁定期检查资金计划下达你中心。
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及《关于2022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的通报》(渝交管养〔2023〕11号)等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石柱县年报中农村公路应检桥梁58座,其中超期未检桥梁31座,到期未检桥梁27座,参照2022年农村公路定期检查单价(2000元/座),本次下达2023年农村公路桥梁定期检查包干费用11.6万元,资金在市级补助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中列支。请你中心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择优选择检查单位,于10月底前将评定数据和检测报告上传至备案,并在“重庆市农村公路数据管理网页”同步完善更新桥梁定检信息,以便纳入年报统计和绩效评价统计。同时,你中心要严格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农村公路到期、超期未检桥梁明细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
2023年5月2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