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关于印发《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交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交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市交通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工作部署,深入落实县委农村工作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石柱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动员部署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石委农组发〔2021〕1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县交通领域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交通工作要点》。经局领导审签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
2021年6月30日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交通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局相关工作部署安排,特制订2021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庆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交规划发〔2021〕51号),市交通局《印发<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交通工作要点>的通知》(渝交计〔2021〕50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动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群众对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发挥好农村交通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
1.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召开局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市交通局和县委、县政府系列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关于深入学习贯彻<重庆市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办法>的通知》(石委农组发〔2020〕5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抓农村工作就是讲政治的思想,增强我县交通运输系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
配合单位:局属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二)做好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顶层设计。
2.调整完善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我县交通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增强人员机构配置,确立局办公会定期调度、班子成员分片区帮扶制度,并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人员轮换选派和消费帮扶工作。
牵头单位:农村公路养护站、组织人事科、办公室
配合单位:局属有关单位
3.完善工作方案。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工作要求,研究出台石柱县2021年乡村交通提升工作专班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规划科
配合单位:养护运输科、建管科、农村公路养护站
4.加强要素保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围绕全县“2+3+9”乡村振兴布局,对所涉乡镇(街道)、村居的交通项目予以优先规划、按序加快实施,对全县农村交通发展工作全力给予资金保障和技术支持。
牵头单位:规划科
配合单位:财务科、养护运输科、建管科、农村公路养护站
5.优化县乡道路网结构。指导各乡镇(街道)结合产业布局、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等,因地制宜完善交通配套设施,调整并优化路网结构。
牵头单位:规划科
配合单位:养护运输科、建管科、农村公路养护站
(三)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6.谋划重大铁路交通项目。加快推进渝利铁路沙子增设客运设施工程建设,开展广忠黔铁路、万黔高铁、渝汉高铁(涪陵至宜昌段)铁路前期工作,并争取广忠黔铁路在沿溪镇设站、渝汉高铁(涪陵至宜昌段)在三河镇及冷水镇设站。
牵头单位:铁建办
7.加快推进石黔高速公路建设,力争7月初全线通车;积极推进石彭高速、梁平—西沱—石柱高速、石柱—丰都—武隆、丰都-石柱(金铃)-宣恩高速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高指办、县交辉公司、规划科
8.加快序推进石柱通用机场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铁建办、县交辉公司
(四)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9.有序推进乡镇和建制村硬化路升级改造,提升通组公路技术等级,加强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四好农村路”357公里。
牵头单位:规划科
配合单位:农村公路养护站
10.持续巩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成果。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复核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评估,及时堵缺补漏,巩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成果。
牵头单位:养护运输科
配合单位:县公路事务中心
11.积极参与“最美农村路”申报创建。积极参与“最美农村路”申报创建,适度开发刀背梁农村公路等一批“美丽农村路”,并完善其附属设施,提升农村公路管护和运营水平。
牵头单位:养护运输科
配合单位:县公路事务中心
12.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村道安防工程200公里,新改建桥梁3座。
牵头单位:养护运输科
配合单位:县公路事务中心、应急管理科
13.加强建设管理。严格落实“七公开”制度,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断提高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信用评价机制。
牵头单位:农村公路养护站、建设管理科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五)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
14.全面实施路长制。落实中央1号文件要求,逐步推进农村公路“县、乡、村”路长制。
牵头单位:养护运输科
配合单位:县公路事务中心
15.推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试点工作。探索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以奖代补”政策,建立以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为重要指标的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养护运输科
配合单位:县公路事务中心、财务科
16.引导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建立小型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以工代赈”制度,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群众就地就近就业。进一步开发使用好农村公路管护公益性岗位。
牵头单位:养护运输科
配合单位:县公路事务中心、财务科
(六)提高农村客货运输服务水平。
17.巩固拓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探索灵活多样的农村客运服务方式,在县城近郊推行公交运营模式,扩大公交服务范围;在远郊中心推行片区化经营模式,根据客运实际,采取“固定班次+实时调度”经营,满足基本出行需求;通过临时旅游班车、预约式农客等方式保障多样化出行需求;持续完善公益性农村客运发展资金扶持体系;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收益”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牵头单位: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配合单位:养护运输科
18.加强农村公路招呼站点建设,并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农村客运通达广度深度及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配合单位:养护运输科、规划科
19.提升农村货运输水平。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持续推行客运站“多站合一”,建设具有客运服务、农资及农产品仓储、快递配送等功能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配合单位:养护运输科
三、强化保障机制
20.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负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配优配强工作力量,加强沟通协作和档案管理,确保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规划科、农村公路养护站
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属有关单位
21.强化信息化建设。结合既有的农村公路航迹图、卫星图,完善农村公路基础数据信息,探索形成覆盖全县农村公路网络的统一监管平台,推进实现“一张图”管理。
牵头单位:农村公路养护站、建管科、交通信息中心
配合单位:规划科
22.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与市县级各大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在市交通局网站、县政府网站、《重庆交通》《重庆公路》等开辟交通服务乡村振兴专栏,加强对乡村振兴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有关工作的报道,弘扬和宣传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的强大能量。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23.加强督导考核。继续加大各乡镇(街道)“四好农村路”建设指导监督。通过日常抽查、核查,坚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等成效与资金补助挂钩,充分运用“以奖代补”和绩效评价等手段体现奖优罚劣。
牵头单位:农村公路养护站、养护运输科
配合单位:财务科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