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关于我县需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情况的报告

县交通运输委

目前我县共有443辆车的道路运输证已超期180日未审验(具体车辆信息见附件),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180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并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现特报告交委运输委协调行政许可服务科按照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行政管理业务操作指南,按程序注销上述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报告。

附件:需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信息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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