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的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的报告
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县交通运输委根据《石柱县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推动我县交通绿色健康发展。现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快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1、抓好作业码头现场装卸作业环保管理。一是督促码头堆场货物实施覆盖,进出港车辆严禁冒装,运输货物用篷布遮盖,船岸作业用油布铺垫,防止货物撒漏或产生扬尘;二是码头每天落实人员对港区道路来回洒水和冲洗,地表污水经污水收集池沉淀后,通过泵抽至洒水车再循环利用;三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车辆驾驶员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教育,督促做好码头装卸作业和运输过程中环保工作,有效形成常态化管理。
2、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2024年,县交通运输委紧紧围绕全市全县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会同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委、县城管局、长江海事等部门对辖区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开展联合大检查,重点对辖区船舶和港口防污设施设备建设使用情况、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情况、船舶污染物电子联单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严格整治污染设施建而不用、船舶污染物拒不交付和接收以及船舶污水直排偷排等突出问题。
3、加强港口岸电的建设使用。辖区现有经营性码头6座,泊位6个。按照岸电建设相关要求,西沱油库码头因安全因素不纳入建设范围。打渔湾客运码头、打渔湾货运码头、石槽溪货运码头、陶家坝码头、沿溪货运码头已按照《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完成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投入使用。截至目前,港口为船舶提供岸电325艘次,使用岸电2.15万kw-h。
4、加强水上交通环保联合监管。一是强化监管,水上交通环保联席会议1次,出动检查人员120人次,检查船舶12艘次,码头20座次,排查整改污染问题6项;二是有效形成常态化管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车辆驾驶员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教育,督促做好码头装卸作业和运输过程中环保工作。
5、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电子联单信息系统监管。一是对辖区港口企业、接收转运处置单位、船舶经营人开展船e行操作使用培训,督促指导所有港口企业、接收单位及相关操作人员完成该系统电脑端和手机APP的注册和使用;二是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监管作用,定期开展数据分析、比对,针对数据为零、接收转运处置数据不匹配等异常情况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二)强化公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1、在公路养护方面一是每日对管养公路进行清扫、清洗,切实做好道路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改善了管养领域道路空气质量,2024年度中心利用路面清扫车、清洗车对中心管养领域国省县道清扫、清洗约9000公里。二是加强一线养护工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全面开展路面白色垃圾清扫工作。三是严格要求一线养护人员禁止焚烧枯枝树叶、白色垃圾。
2、优化全县公路网建设,提升公路通行效率,减少道路移动源污染排放情况。一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降低施工过程中能耗、污染,节省 材料转运。二是要求设计单位设计时要控制工程破坏植被的面积、防止水土流失、弃土的堆放点应统筹安排,尽可能选择荒地,并应及时对弃土进行压实,在其表面进行植被的覆盖、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包括安装有效的消声器、有效控制扬尘、保护水资源、减缓水环境影响。三是以“生态自然、融景与行”为主题,展现石柱景观特色。2024年度对中心管养道路中益乡、桥头镇、沙子镇补栽行道树约5000株。
(三)着力提高运输装备绿色水平
1、推动发展绿色货运:积极推进新能源货运车辆发展,2024年推动重庆东润物流有限公司发展新能源重型半挂牵引车8辆,实现了石柱县新能源货运车辆从零到有的良好开始。
2、不断提高运输装备绿色水平:遵循“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原则,持续推动我县公交车迭代更新新能源纯电车辆,截至2024年底,我县共有公交车70台,其中纯电车辆40台,新能源公交比例57.1%,新能源应用车辆占比大幅提升。
(四)严格整改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
我县2024年5月份有42辆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使用年限和车辆使用年限到期,到期后42辆巡游出租汽车更换为纯电新能源汽车,车辆投放工作已于2024年5月投放完成;积极推进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络约租车的错位发展和差异性经营,逐步推动网约车进入规范发展轨道,对符合条件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2024年以来共计办理网路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62件,新增车辆均为新能源汽车,持续推进了行业的绿色健康发展。
(五)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1、建立长效机制。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县交通运输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石交局建〔2022〕10号),后续启动的交通建设项目,要求建设单位一是提前启动用地、林地、环评、水保等前置手续办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要求。二是将红线外损地纳入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明确由施工单位全权负责,倒逼施工单位规范现场施工管理行为,保护生态环境。三是加强施工过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禁红线外超挖,严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破坏植被等野蛮施工行为。对随挖乱弃、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县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并将其作为不诚信行为纳入年度信用评价,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机制。四是新建、升级改造项目交工验收前应先完成环评、水保单项验收工作。
2、制订《关于落实生态环保的实施意见》,落实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下属单位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开展并落实生态环保的相关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生态环保相关工作。三是严格目标考核,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推动生态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不足
(一)船舶污染物电子联单系统运行不够通畅。一是“船e行”电子联单系统易出现网页打不开、系统故障等问题,导致现场作业人员无法及时将污染物接收情况录入到系统;二是现场作业人员出现数据录入错误、信息录入错误后,需要找后台技术服务修改较为繁琐;三是“船e行”电子联单系统存在污染物接收作业点定位不准确问题,例如在石柱开展污染物接收作业,系统定位到忠县,导致区域接收污染物数据不准确。
(二)一线从业人员环保责任意识还有待加强。一是现场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二是现场从业人员对做好环保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日常环保检查走形式、查不出问题,污染物接收过程中出现问题不解决、不上报,让问题一直存在;三是企业存在“重生产、重效益、轻环保”的错误理念,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环保安全宣传培训不够、考核力度不够。
(三)创新意识不够。一是部分养护工程在路面开挖后,用传统工艺回填,工艺流程较多,维修时间长、造价高,弃运废料处理不当,易造成环境污染。二是部分一线养护职工生态环保意识相对薄弱。由于部分一线养护职工年龄老化,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在日常养护工作中对于环境保护工作不够重视,将清扫的公路垃圾随意堆放,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四)自然灾害原因增大了违法图斑的面积。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因地质滑坡、暴雨等造成开挖路基、填方挖方边坡水毁垮塌损毁红线外林地。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全县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交通绿色健康发展。
一是提高意识。加强从业人员环保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强化对从业人员操作使用船舶污染物电子联单系统的检查指导,确保船舶污染物电子联单正常运行,常态化加强水上环保知识宣传培训,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环保责任意识。同时做好水上交通环保联合监管,集中排查整治污染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打击船舶和港口污染违法行为;
二是多点发力。持续推进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继续推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新增车辆均要求为新能源汽车,持续推进行业的绿色健康发展。积极推进加快智慧公交调度系统建设,实现公交车辆的智能调度和安全监控。
三是打击违法。积极强化部门协同,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不断深化,加强路域环境巡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限运输等突出违法行为,加大对水域港口、在建交通工程质量执法检查,提升执法服务行业发展水平。
特此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
(联系人:廖静波,联系电话:1399602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