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运 抓执法 保平安 促发展

为确保2023年“春运”期间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稳定、健康发展。 1月5日,石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了“春运”安全监督执法提醒会。渝运石柱公司(城南汽车客运总站)、平安汽车运输公司、互邦公司、顺达客运有限公司、玖玖约车、嘉丰网约车等6家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支队传达学习了上级部门有关“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通报了2022年度支队受理的出租、公交、网约车投诉处理情况并指出存在的一系列具体问题。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在“春运”期间,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源头管理,从严、从实、从深、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是要强化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牢固树立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屡次发生运输违法行为已被解雇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新聘上岗并互通信息;三是客运站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重点加强“春运”期间旅客携带烟花爆竹等“三危”物品检查;四是要切实做好运输车辆、从业人员、运行线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交通运输工具维修保养,杜绝人员、车辆“带病”上路。

最后,支队分析了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风险研判。会议要求,各参会企业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有针对性、操作性制定本企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运输车辆GPS动态监管,坚决杜绝擅自关闭、屏蔽GPS定位装置、维护作假等人为影响安全运行的行为,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的行为;加强对运输车辆的设施设备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加强对运行农村公路的客运车辆预警提示,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落实落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物资储备,跟进服务保障,及时做好雨雾冰雪极端天气下的应急处突,确保信息畅通。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的开局之年,各运输企业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行动起来,将2023年“春运”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位,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城口“5.18”、酉阳“7.1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加强部门之间联勤联动,齐抓共管,以更严的执法管控措施,确保2023年我县春运工作平稳、有序,助推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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