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渔湾客运码头通过长航局实名制检查
日期: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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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江航务管理局按照《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7号)要求,组织长航运公安、重庆市交通局、石柱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重庆市航运交易所、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沱分公司等单位对我县打渔湾客运码头进行实名制检查。
实名制管理包括船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打渔湾客运码头作为经停港,只需进行实名查验检查。验收小组一行对码头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金属探测门、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液体安检仪、防爆桶、防暴叉、实名制查验设备、发动机等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查看和测试,一致认为:设备配置数量充足、使用正常,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贴合实际,符合长江干线省际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中途港”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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