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召开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开展水上交通安全 生产强化年工作部署动员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批示要求,抓好、抓实、抓细国务院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十五条硬措施”落实,切实维护全县水上交通平安稳定,5月20日,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组织辖区港口企业召开了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条硬措施”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部署动员会议。

会上,一是组织学习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柱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安委发〔2022〕10号)和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开展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强化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港航发〔2022〕68号)文件;二是结合实际对辖区水运行业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强化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风险研判。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即将召开,各单位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十五条硬措施”及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二是要尽职履责到位,全面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三是以“十五条硬措施”为行动指南,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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