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89XL/2024-000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经济信息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投资促进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投资促进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投资促进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统筹安排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职责;负责统筹管理、协调检查、督促落实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负责组织审查招商引资项目;负责分解、督办、考核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及兑现招商引资奖励等工作。

2.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招商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包装、编印和信息发布,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全县招商引资信息网络。

3.负责策划、组织和实施全县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负责县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商务考察团的组团、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

4.协助外来投资客商办理相关手续;牵头协调落实优惠政策;受理客商投诉;协调解决客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5.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干部队伍的招商技能培训;参与有关部门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

6.承担全县外商投资促进事务性工作。

7.承担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县科学技术局、县招商投资促进局、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有5个内设科室。分别是综合科、项目科、信息科、经济合作科、商务代理科,人员编制14人,在编人员12人,退休人员1人,临聘人员2人,公务用车1辆。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0.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2023减少3943.7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943.7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2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万元18.81;支出2023减少3943.7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9.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003.11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16万元,比2023年减少394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投资促进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5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生产发展扶持、外出招商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减少4003.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再兑现生产发展扶持资金,生产发展扶持资金减少

2024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10.7万元,2023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6.95万元,2023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5万元,2023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4.31万元,2023增加2.71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预算的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光勇     联系方式:023-73336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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