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利用内外资和投资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大数据、国防科技工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军民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工业调控目标,并贯彻落实。
3.负责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建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并组织实施。
4.负责拟订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拟订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内外资招商投资促进工作。
5.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负责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企业布局调整。
6.负责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负责指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维权投诉工作。
7.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负责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负责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依法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
8.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电力、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盐业、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行业的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具体执法工作交由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负责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负责协调电力、天然气、电信线缆设施保护工作。
9.负责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能源节约和清洁生产工作。
10.负责办理权限内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有关工作。
11.负责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承担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分析和预测、监测工作,并提出措施和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措施和建议;负责指导县内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工业企业减负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
12.统筹推进全县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诚信建设和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13.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宣传等工作。
14.统筹推进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15.贯彻执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
16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县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
17.负责全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
18.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军民融合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及县委有关工作安排,承办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交办工作,综合协调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有关工作。
19.负责电力、民爆、城市门站内城镇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盐业、通信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电站网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核准的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0.负责招商引资,引进优质企业项目,为企业提供后续服务。
21.关于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2.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党建工作。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包括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投资促进中心两个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机构设置具体如下:
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设十二个内设科室:综合科、财务科、经济运行科、投资规划科、行业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企业服务科、科技发展科、信息化科、招商促进科、数据资源管理科、大数据应用推广科(军民融合科)、安全科;四个非独立核算的直属事业单位: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支队、中小企业发展指导中心、大数据发展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
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投资促进中心有5个内设科室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综合科、项目科、信息科、经济合作科、商务代理科及招商服务站。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024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45.8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70.6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增加1970.6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024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5.7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406.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453.58,农林水支出3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90.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95.9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70.6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6.1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934.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45.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45.82万元,比2023年增加197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9.45万元,比2023年增加36.1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调整,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776.38万元,比2023年增加193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科学技术、住房保障等支出,主要用于老旧小区及棚户区天然气管道配套设施改造等重点工作。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0.7万元,比2023年减少18.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45万元,比2023年减少11.79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缩减公务接待相关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5万元,比2023年减少6.3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控,缩减相关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2.6万元,比上年增加4.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776.3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维持机关基本运转等相关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用于县经信委遗嘱人员补助、老干部特许费、乡企补差人员补助等相关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用于招商引资企业生产发展扶持资金及招商引资工作相关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离退休党组织建设经费等。
(九)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项):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
(十)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用于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等相关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用于企业研发投入、科技创新等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科学技术普及(项):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三区科技人才支出计划等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科技创新奖补资金。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县经信委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用于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及医保垫底资金等社会保障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用于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十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用于渝快办石柱县水电气讯服务专区建设等相关支出。
(十八)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重点用于助推企业成长、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加强公共服务、降低融资成本等。
(十九)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围绕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目标任务,重点支持智能产业及新兴产业、智能制造、企业技术创新、兑现重点政策等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项目。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老旧小区改造(项):用于老旧小区及棚户区天然气管道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缴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承担部分。
(二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余霞 联系方式:023-733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