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25年度贷款贴息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5年度贷款贴息的通知
有关企业:
根据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委《关于印发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试行)的通知》(石经信发〔2025〕15号)以及县财政局《关于落实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石财〔2025〕54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石柱县域内注册并正常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工业小微企业;
(二)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或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
(三)贷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且用于生产经营;
(四)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石柱县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五)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未享受其他贷款贴息政策。
二、执行贴息时间、比例和金额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小微企业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按不超过申报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进行贴息,原则上单户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30万元。此次下达贴息资金305万元,贴息比例、单户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上限具体根据总体申报情况调整确定。对2025年12月31日(含)前到期的贷款,利息补贴将计算至该笔贷款到期日。对2025年12月31日(含)前尚未到期的贷款,利息补贴将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资料
(一)2025年度石柱县工业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贷款合同、支付利息凭证复印件;
(四)加盖银行公章的贷款情况证明(附件2)
(五)企业2025年度纳税申报表或固定资产投资有关发票;
(六)企业2025年度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七)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附件3);
(八)受理单位认为应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受理。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小微企业,可按申报材料要件要求,提供申报资料并装订成册,于2月10日17:00前报送县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311办公室(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工业孵化楼3楼,联系人:马建容;联系电话:73332168、73332213)。
(二)部门审核。县经济信息委组织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三)项目公示。对通过审核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资金下达与拨付。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县经济信息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资金计划并一次性足额拨付企业。
五、其他事项
企业对自身信用状况、数据和材料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按要求将贴息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对骗取、套取补助资金或擅自改变资金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相关企业3年内不得申请财政资金补助。
附件:1. 2025年度石柱县工业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
2. 贷款情况证明
3. 企业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度石柱县工业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
企业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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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 全称 |
主营 业务 |
贷款金额(以每笔贷款合同为单位) |
贷款 用途 |
贷款 利率 |
贷款 起息日 |
贷款 终止日 |
利息总额 |
企业 申请贴息 金额 |
贷款银行名称 |
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LPR(%) |
基准利率利息金额 |
银行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企业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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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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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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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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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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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办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附件2
贷款情况证明
县经济信息委:
兹证明 公司在本行办理了贷款业务,该贷款用途为 。贷款合同编号 ,
贷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 ; 贷款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期间该笔贷款利息金额为
万元,大写: ;其中,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利息金额 万元,大写金额: 。
该公司历史还款记录正常/良好,无逾期记录 (如有逾期需如实说明)。
特此证明
银行石柱支行营业部
2026年2月 日
附件3
承诺书
石柱县经济信息委:
我单位(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郑重承诺,在申报2025年度石柱县工业企业贷款贴息过程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及所作陈述均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承担因虚假承诺或提供不实材料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具体承诺如下:
一、主体资格真实合规
我单位系在石柱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或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贷款用途真实合规
本次申报贴息所涉贷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系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且全部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未用于房地产、股票、期货等非生产经营领域。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石柱县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三、未重复享受政策
我单位未就本笔贷款或同一项目享受过其他各级财政贷款贴息、补助或类似扶持政策,不存在重复申报、多头申报情形。
四、申报材料真实完整
所提交的贷款贴息申报表、营业执照、贷款合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出具的贷款情况证明、2025年度纳税申报表、固定资产投资有关发票等所有申报材料,均与原件一致,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伪造、变造、隐瞒或虚假记载。提供的企业账户信息(企业开户名称、账号、开户号)准确无误。
五、自觉接受监督核查
我单位自愿接受并积极配合贵委及相关部门对申报资格、贷款用途、材料真实性等开展的任何形式的审核、审计、公示及事后监督检查。如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无条件退回已拨付的全部贴息资金。
六、法律责任明确知晓
我单位已充分知悉并理解:如存在骗取、套取财政贴息资金或擅自改变资金使用范围等行为,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且我单位三年内不得申请任何财政资金补助。
本承诺书系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