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石柱县2023年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企业名单 (第二批)的公示
大 中 小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石柱县2023年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企业名单 (第二批)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局发〔2021〕151号)、《石柱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石经信发〔2023〕90号)文件要求,现对石柱县2023年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2024年4月25至5月8日。
公示期间,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经济信息委反映,通过快递方式寄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科(联系电话:73332008;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162号;邮编:409100)。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石柱县2023年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企业名单 (第二批)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