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度科技创新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4年度科技创新奖励补助资金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柱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石柱府办发〔2021〕77号)和《石柱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石经信发〔2023〕90号)文件,现将申报2024年度科技创新奖励补助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年度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研发投入补助为2022年度)。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石柱县辖区内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质量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分类项目申报条件
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时间
2024年4月9日至4月23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报程序
1.申报。符合《申报指南》第一项至第七项条件的,向县经济信息委提交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指南》第八项条件的,向县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纸质件加盖公章,电子版传联系人邮箱。
2.审核。县经济信息委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政策性、合规性审查,形成初审意见提交党委会议定。(部分项目必要时联合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现场核查,并形成会审意见。)
3.公示。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五、其他事项
1.同一单位符合多项申报条件的,按项目填报资金申报表,提供佐证资料。同一事项、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支持。
2.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资金的,依法依规追回扶持资金、取消相关政策待遇,列入科研失信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企业获得奖补资金应用于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活动,研发活动应按会计核算要求实行单独核算、建立研发费用专账,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使用管理。
县经信委(第一项至第六项)联系人:谭卫国,73332008,邮箱:512739451@qq.com;
县经信委(第七项)联系人:王密,73332027,邮箱:915923469@qq.com;
县市场监管局(第八项)联系人:赵锐;联系电话:73335415,邮箱:523769503@qq.com。
附件: 1.申报指南
2.石柱县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申报表
3.XX单位2024年度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4.2024年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申报表
5.项目申报书模板
6.石柱县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申请表
7.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
8.诚信承诺书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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