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石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石柱委办发〔2019〕26号、石委编委发〔2021〕28号文件规定,本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园区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园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根据园区建设总体发展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入园企业建设项目管理及服务,监督和指导石柱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租赁、土地征用、出让拍卖等工作。组织协调园区内的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负责本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园区财政体制结算工作,协助指导石柱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融资贷款和债务化解工作;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和优惠政策兑现工作,负责清理清退违约企业,对入园企业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负责园区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综合治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智慧园区建设等工作;负责本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法治工作,指导协调入园企业开展综合应急救援,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石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派出机构,为正科级。部门由机关本级、工业园区事务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组成。下设5科1室:党政办公室、信访科、规划和社会事务科、招商服务科、财务科、应急环保科。重庆石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党工委书记(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长(室主任)职数6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4999.65万元,支出总计24999.6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9.14万元,增长20.71%,主要原因是按照县财政对工业园区的体制管理政策,园区建设项目支出由财政按财政权责对等、激励发展、自求平衡管理体制在年中追加了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等安排的石柱县康养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石柱县工业园产业梯度转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4999.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9.31万元,增长21.47%,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追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等安排的石柱县康养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石柱县工业园产业梯度转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建设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99.6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4999.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85.52万元,增长21.27%,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追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等安排的石柱县康养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石柱县工业园产业梯度转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建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44.95万元,占0.98%;项目支出24754.71万元,占99.0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3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已全部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999.6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19.31万元,增长21.47%。主要原因是按照县财政对工业园区的体制管理政策,园区建设项目支出由财政按财政权责对等、激励发展、自求平衡管理体制在年中追加了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等安排的石柱县康养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石柱县工业园产业梯度转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9.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30.69万元,下降83.1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安排了城乡社区及政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及园区生产及开发建设补助资金,本年度未安排此类项目建设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8.22万元,增长411.1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工业园区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9.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30.69万元,下降83.1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安排了城乡社区及政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及园区生产及开发建设补助资金支出,本年度未安排此类项目建设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8.22万元,增长411.14%。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了工业园区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委已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全部用于机关运转和园区项目建设。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万元,下降23.85%,主要原因是非公组织活动项目经费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4.94万元,占4.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93万元,下降57.40%,主要原因是园区重点企业招工稳岗补贴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456.93万元,占23.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9.96万元,增长6455.67%,主要原因是工业园区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费用和工作经费较年初预算增加。
(4)农林水支出4.47万元,占0.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76.12万元,占70.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1.41万元,增长921.54%,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正常晋职晋级调资及相应增加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按照企业入园协议,财政按园区企业经济贡献完成情况安排入园企业生产发展扶持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12.88万元,占0.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万元,增长14.80%,主要原因是本年中途调入职工两名,增加了相应的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1万元,增长12.84%,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正常晋职晋级调资和中途调入职工两名,相应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万元,下降5.2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导致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劳务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30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50.00万元,增长156.11%,主要原因是 财政年中追加安排了2023年工业园区实施毕兹卡地块项目建设资金1200万元、石柱县易地扶贫搬迁西沱安置点项目建设资金950万元、石柱县工业园产业梯度转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资金9000万元、石柱县康养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资金10000万元、石柱县西沱移民生态工业园拆迁安置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资金400万元、石柱县黄水旅游度假区等地块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500万元。本年支出230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50.00万元,增长156.11%,主要原因是 2023年工业园区实施了毕兹卡地块项目建设支出1200万元、石柱县易地扶贫搬迁西沱安置点项目建设支出950万元、石柱县工业园产业梯度转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支出9000万元、石柱县康养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支出10000万元、石柱县西沱移民生态工业园拆迁安置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支出400万元、石柱县黄水旅游度假区等地块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支出15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预算调剂和“三公”经费管控要求,确保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3万元,增长44.40%,主要原因是本年招商引资任务重和园区实行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强化企业服务,我委派专人常年驻外招商和企业服务用车增多,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外地客商经常到园区考察,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园区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洗车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预算调剂和“三公”经费管控要求,确保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7万元,增长50.29%,主要原因是本年招商引资任务重和园区实行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强化企业服务,我委派专人常年驻外招商和企业服务用车增多,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园区外出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洽谈意向企业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预算调剂和“三公”经费管控要求,确保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6万元,增长27.12%,主要原因是外地客商经常到园区考察,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1.6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6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158.33%,主要原因是本年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和企业服务会议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15.16%,主要原因是本年派职工外出学习培训次数较上年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他交通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2万元,下降5.2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日常办公用品等办公设备及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4754.71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3328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