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84232167T/2025-0001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重庆石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 成文日期 ] 2025-12-04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重庆石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重庆石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根据《石柱县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委“三定”方案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如下:

一、参与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及后续的执行落实。

二、督促入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督促入园企业认真落实“三同时”要求

三、配合相关部门对园区内新项目按入驻条件认真审查,工艺落后,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的不予入园。

四、常态化开展企业和园区河流环境保护巡查工作建立台帐,限时销号,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各企业及企业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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