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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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根据《石柱县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委“三定”方案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如下:
一、参与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及后续的执行落实。
二、督促入园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督促入园企业认真落实“三同时”要求。
三、配合相关部门对园区内新项目按入驻条件认真审查,工艺落后,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的不予入园。
四、常态化开展企业和园区河流环境保护巡查工作,建立台帐,限时销号,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各企业及企业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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