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84232167T/2021-00047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发文字号 ] 石园区发[2021]35号
[ 标 题 ] 关于调整充实2021年工业园区职工安全生产“一对一”监管人员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6-04 [ 发布日期 ] 2021-06-04

关于调整充实2021年工业园区职工安全生产“一对一”监管人员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充实2021年工业园区职工安全生产“一对一”监管人员的通知


各科室:

因驻村人员调整,经管委会研究,现将2021年工业园区职工安全生产“一对一”监管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其他事项仍按照《工业园区2021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意见》执行,请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园区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意见

2.2021年园区职工安全生产“一对一”监管花名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56

(此件公开发布)





工业园区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11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石柱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石柱委发﹝2018﹞34号)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石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及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管文件,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石柱工业园区工业经济的腾飞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对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原则。

2.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原则;

3.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必须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

三、园区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党工委书记、主任冉隆清同志的安全监管职责。

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与自然灾害防治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工业园区《重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隐患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组织或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至少检查2次以上。

7.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事故及时救援和汇报工作。

8. 保障园区安全经费的投入。

(二)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冉隆文同志的安全监管职责。

1.抓好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所分管的组织、人事、编制、宣传、统战、非公党建、计生、精神文明、群团、老龄、绩效考核、机关日常管理等分管领域的安全监管管理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科室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每月负责召开分管科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管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科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6.每月带领分管科室进行安全大检查至少2次以上,督导分管科室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要求,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三)党工委委员、副主任马泽林同志的安全监管职责。

1.抓好规划社会事务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园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及发展、征地拆迁、土地利用、工程招投标、财务、审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选址等分管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

2.切实加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工业集团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监管,督导分管科室抓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4.每月负责召开分管科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5.督导分管的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6.发生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重特大生产隐患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带领分管科室前往处置。

7.组织制定、修订分管科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8.督导分管的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每月带领分管科室进行安全大检查至少2次以上,督导分管科室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黄忠宁同志的安全监管职责。

1.抓好园区武装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所分管的环保、武装、园区市政管理、四城同创、联系乡镇及驻村脱贫等分管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科室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每月负责召开分管科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科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6.每月带领分管科室进行安全大检查至少2次以上,督导分管科室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要求,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陈世武同志的安全监管职责。

1.分管园区安全信访工作,对所分管安全生产、企业清退,信访稳定,综合治理、法制、工会等分管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每月召开安全例会一次,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每月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2次以上,督导有关科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7.组织有关科室和人员对工业园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各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发生重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重特大生产隐患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协助主任抓好入园企业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安全管理科及信访科的安全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

11.组织制定、修订分管科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12.督导分管的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3.所分管的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要求,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置。

14.负责园区的消防、危化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副主任谢红同志的安全监管职责。

1.抓好企业招商引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对所分管的招商引资、入园企业的综合协调服务(包括入园企业建设过程中的服务)、园区运行分析、科技、科协、统计、工业节能、企业技改、融资服务、三峡后续等分管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科室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每月负责召开分管科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科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6.每月带领分管科室进行安全大检查至少2次以上,督导分管科室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要求,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四、机关各科室安全职责

1.安全监督科岗位安全职责

1)负责安全日常工作,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对所管理的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标准和制度,对工业园区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各科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园区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园区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

5)负责工业园区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工业园区安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填报考评情况资料。

6)负责汇总统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7)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8)每年组织开展四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9)发生安全事故,按园区应急预案要求,随主任或分管领导前往处理。

10)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园区企业的划分,对一类企业每月检查一次,二类企业每两月检查一次,三类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四类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

11)负责园区的消防、危化品、特种设备等的监督管理。

12)本科室“一对一”安全监管责任人对联系企业的安全情况每月检查至少1次(查走访、检查记录),协调解决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和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2.党政办公室岗位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园区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和档案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月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4)发生险情及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领导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5)本科室“一对一”安全监管责任人对联系企业的安全情况每月检查至少1次(查走访、检查记录),协调解决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和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3.财务科岗位安全职责

1)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园区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负有奖金保证和财务监理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保证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等经费的专款专用。

3)负责与园区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部门和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本科室“一对一”安全监管责任人对联系企业的安全情况每月检查至少1次(查走访、检查记录),协调解决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和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机关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规划和社会事务科岗位安全职责

1)协助分管领导抓好规划、建设项目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规划、地质灾害、征地拆迁、在建工程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房屋拆迁、等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罚的责任。

3)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健全房屋拆迁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4)加强对辖区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重点突出对场平工程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消除隐患、保障畅通”活动,加大对民爆物品、高边坡等的整治力度,保障工程建设安全推进。

5)本科室“一对一”安全监管责任人对联系企业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至少1次(查走访、检查记录),协调解决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和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6)凡工程施工、拆迁作业时等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园区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7)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负责违法建筑清理,牵头对各企业逐一排查,组织整改火灾隐患;编制规划时,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等消防规划纳入,并按规定报审实施。

5.招商服务科岗位安全职责

1)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入园企业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投产企业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企业生产管理等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罚的责任。

3)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在建、投产企业按“三同时”要求进行操作,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4)制定本科室安全检查计划,每月检查不得少于2次;加强对辖区入园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进行。

5)本科室“一对一”安全监管责任人对联系企业的安全情况每月检查至少1次(查走访、检查记录),协调解决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和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6)凡企业发生险情或事故时,按园区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7)督促企业在进行装修活动时要符合消防、供水、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装修单位须取得物业权属人的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装修范围、装修后的修缮、拆改和补偿等内容;企业必须提供装修工程设计系列详图,且必须与管理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方能允许进场施工。

6.信访科岗位安全职责

1)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入园企业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信访稳定安全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园区范围内的信访安全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罚的责任。

3)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4)凡园区信访发生险情或事故时,按园区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5)本科室“一对一”安全监管责任人对联系企业的安全情况每月检查至少1次(查走访、检查记录),协调解决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和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7.环境保护科岗位安全职责

1)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入园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分管的环保、武装、四城同创、扶贫等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保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负责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3)配合安全监督科对园区企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完善消防、环保手续。

4)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安技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5)现场监督检查,每月在分管领导带领下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督促并协助企业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凡园区信访发生险情或事故时,按园区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7)本科室“一对一”安全监管责任人对联系企业的安全情况每月检查至少1次(查走访、检查记录),协调解决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和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五、严肃责任追究

对不履职尽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园区管委会职工安全生产“一对一”监管的企业负有监管责任。对因工作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查实尽职尽责的,或因完全由第三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予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9 附件.xls
















石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5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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