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部门预算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研究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改革和发展;组织起草审查供销合作社有关规范性文件。
3、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做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4、指导推进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牵头组建、指导和推动全县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5、依法管理运营社有资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
6、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主管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
7、承担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的责任;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管理,承担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内设综合科、财务审计资产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与信息科四个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7人,实有16人,退休27人,遗属3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75万元,比2018年增加6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75万元,比2018年增加64.2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目标绩效考核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万元,比2018年增加 0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无预算收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29万元,比2018年减少0.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比2018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06万元,比上年增加9.70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 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 :陈慧娥 电话:023-73332246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