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737U/2024-0000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供销社 [ 发文字号 ] 石供发〔2024〕15号
[ 标 题 ] 关于2023年供销系统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试点项目三方审计结果的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4-07-22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关于2023年供销系统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试点项目三方审计结果的公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2023年供销系统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试点项目三方审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县供销社《关于印发〈石柱县供销系统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供发〔202318号)文件精神,按照各基层供销社和县农资公司申报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及各乡镇(街道)验收材料,经县供销社委托三方(湖北勤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示,本次审计实际验收核实服务22785.79亩(规模户11007.79亩、小农户11778亩),其中:黎场乡2990亩、大歇镇853亩、桥头镇3780亩、鱼池镇2200亩、龙沙镇980亩、三星乡2070亩、三河镇2692亩、县农资公司6363.79亩、石家乡857亩。三益乡供销社提供资料中未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验收意见表,450亩暂不予确认;三益乡及王家乡存在未收取服务费的情况,95亩暂不予确认。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719日至202472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县供销社反映或举报(电话:73332251),逾期不再受理。

      (此件主动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722

石供发〔2024〕15号关于2023年供销系统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三方审计结果的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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