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737U/2024-000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供销社 [ 发文字号 ] 石供发〔2024〕2号
[ 标 题 ] 石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申报石柱县废弃农膜回收企业服务 采购项目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1-10 [ 发布日期 ] 2024-01-10

石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申报石柱县废弃农膜回收企业服务 采购项目的通知


石供发〔20242


石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申报石柱县废弃农膜回收企业服务

采购项目的通知

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按照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对石柱县下达的废弃农膜采购计划,结合近年来我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的工作实际,决定对石柱县废弃农膜回收企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采购商参加投标。

一、指导思想

    全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要贯彻落实“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属地管理、自负盈亏”的原则,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引,始终把推进废弃农膜收集和处理体系建设作为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切实解决废弃农膜露天焚烧、随意弃置和残留土壤等问题,促进废弃农膜变废为宝、变害为利、变弃为用,有效治理农村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建立起以回收贮运中心为核心、回收网点为支撑、农户捡拾为基础的回收利用体系,努力实现废弃农膜资源化循环利用。

    二、申报对象

本县及周边区县范围内在工商登记注册并有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资质的企业。

三、申报内容及申报程序

见附件:石柱县废弃农膜回收企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

四、相关要求

各企业将申报材料于2024年1月17日18:00时之前报送县供销社经济发展与信息科(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南街9号302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萧电话:023-7333261313709489905

附件:石柱县废弃农膜回收企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110

附件

竞 争 性 比 选 文 件

项 目 名 称:石柱县废弃农膜回收企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重庆市石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月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3

第二篇  项目技术要求.....................................................................6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7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程序、评标标准....................................9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15

第六篇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9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按照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对石柱县下达的废弃农膜采购计划,对石柱县废弃农膜回收企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采购商参加投标。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根据渝府办发〔2019〕57号、渝供办〔2020〕2号、渝供发〔2020〕58号等文件要求,经县财政局批准,由重庆市石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牵头依法依规、公平竞争选择确定石柱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企业。

    二、资金补贴方式

以当年财政实际下达补贴资金,以及年终三方评估核准实际回收数据进行核算。

三、服务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与废旧货物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等概念相同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月10日)起到重庆市石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领取或者通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szx.gov.cn/)下载比选文件等相关技术资料。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月17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南街9号302室。

(四)开标时间:2023年1月18日10:00时。

(五)开标地点:重庆市石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会议室。

(六)开标公示:将通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szx.gov.cn/)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竞标活动。

    (二)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szx.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及时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竞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发包人:重庆市石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人:萧翔

    电  话:13709489905

    地  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南街9号

第二篇  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石柱县废弃农膜回收企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采购人:重庆市石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项目概况:废弃农膜是指废弃农用地膜(含烟草种植用膜)和农用棚膜,以及种子、肥料、饲料等塑料包装袋,聚乙烯育秧盆、营养杯、聚乙烯滴灌管、水带等。中标企业需完成2024年至2026年重庆市供销总社下达石柱县回收利用废弃农膜目标任务。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

    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止。

    (二)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通过国家相关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具体验收标准根据项目情况而定)

    (三)验收方式:由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组织第三方机构验收。

    二、付款方式

    本项目由发包人按照项目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三、质量要求

    确保服务期内全县农膜回收网络不断完善,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完成重庆市供销总社下达的农膜回收目标任务,“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通过回收利用,有效保护农田土质,营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

    四、其他

    (一)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对该项目的全程监督。

    (二)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成交人不得将成交的项目分包、转让给其他单位。否则,可随时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此给发包人和成交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全部承担。

    (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比选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程序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投标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基本条件、企业实力等评定因素计算分值相加后的总得分,满分为100分。

    若第一成交人因故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可由第二成交候选人递补,并类推至第三成交候选人,但具体的成交事项必须经采购人、递补成交候选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二、评标程序

    (一)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标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比选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评定小组分别与各投标人进行磋商。

    (二)评定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比选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三)澄清有关问题。

    1. 比选评定小组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比选评定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在比选过程中比选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比选有关的技术资料或其他信息。

    (五)比选评定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按企业实力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总得分和企业实力得分都相同的,由发包人现场抽签确定。

    三、评标标准

评审因素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评分标准

备注

1

基本条件及人员

(30分)

(1)从业相关经验。投标人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每满1年得10分,增加1年加5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本项最高得分15分,不提供或不满足则不得分。

①聘用合同中均须附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本项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企业鲜章,评标时原件(身份证原件除外)备查。

(2)从业人员。投标人有常年从事农地膜回收员工4人及以上,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2月单位职工(或个人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得15分。

本项最高得分15分,不提供或不满足则不得分。

2

企业实力

(70分)

①流动资金。投标人2023年末银行账户有流动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的得20分,5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得15分,10万元(含)至50万元的得10分,须提供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盖章的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

本项最高20分,不提供或不满足则不得分。

本项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企业鲜章,评标时原件备查。

②投标人在石柱县城区、乡(镇)有回收网点的,能提供废弃农膜回收网点1个得1分。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须有合作协议、门市标识牌、管理制度等)图片或复印件。

本项最高得分30分,不提供或不满足则不得分。

③投标人在石柱县内有分拣储运场地,分拣储运场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得18分,在10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范围内得15分,在1000平方米以下得12分,须提供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或自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分拣储运场有招牌、管理制度得2分,须提供相关照片加以证明。

本项最高得20分,不提供或不满足则不得分。

    注:1. 比选评定小组审查时必须核验上表规定的所有原件,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原件不齐,则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 发包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发包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成交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发包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无效响应

    投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一)投标人不符合规定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比选;

    (三)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按第六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投标活动的;

    (五)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七)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比选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比选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比选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竞争性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竞争性比选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比选费用

    参与比选的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发包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

    (一)发包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比选评定小组根据与投标人进行磋商,可能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三)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投标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比选评定小组判断投标文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比选要求

    (一)投标文件

    1. 投标人应当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六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自定格式。

    (二)比选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提交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文件须装订在一起)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 在投标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 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按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

    2. 凡符合本比选文件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好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递交到发包机构指定地点。

    3. 发包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作为项目档案资料存档备查。

    4.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密封袋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5.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发包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五)投标人参与人员

    各个投标人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候选人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候选人的确认

    发包人按照综合评分办法评审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得分最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按企业实力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总得分和企业实力得分都相同的,由发包人现场抽签确定。

    (二)成交候选人的变更

    成交候选人拒绝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竞争性比选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人确定后,发包人将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szx.gov.cn/)上公告成交结果。结果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二)发包人依法确定成交人后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发包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合同

    (一)发包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成交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成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六篇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一、资格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说明: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二、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投标人技术及商务要求应答承诺书

    (三)第四篇“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四)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

     三、相关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石柱县废弃农膜回收企业服务采购项目                                                

致:石柱县供销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石柱县废弃农膜回收企业服务采购项目                              

致:石柱县供销合作社: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格式)

项目名称:石柱县废弃农膜回收企业服务采购项目                                             

致:石柱县供销合作社: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五、在整个竞争性比选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

    六、我方若成为成交投标人,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我方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技术及商务要求应答承诺书

    发包人:石柱县供销合作社

    根据你方制发的《石柱县废弃农膜回收企业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文件,我方针对磋商文件第二篇技术要求和第三篇商务要求的内容作出应答承诺如下:

    我方完全同意此比选文件提出的各项技术、商务条款,并保证:我方实施的项目完全符合比选文件中的技术、商务要求;若有不符,愿意被视为虚假投标,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承担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相应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五)第四篇“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

(六)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

竞争性比选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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