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南街9号3楼
联系电话:023-73332251
政府网站:http://cqszx.gov.cn/bm/xgxs/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负责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的职责。
(二)增加负责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职责。
(三)增加管理运营社有资产的职责。
(四)增加负责全县农业生产所需化肥储备和供应的职责。
(五)加强指导推动农村新型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新网工程)。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改革和发展;组织起草审查供销合作社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做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四)指导推进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牵头组建、指导和推动全县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依法管理运营社有资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
(六)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主管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
(七)承担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的责任;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管理,承担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职能职责,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挂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宣传、信息、调研、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社属企业单位党建、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和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群团及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机关信访工作,指导社属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指导社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负责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系统烟花爆竹连锁化经营体系建设,确保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点: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南街9号3楼304;联系电话:023-73332251)
(二)财务审计资产科。负责县供销社机关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督促检查社属企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编制系统财务会计报表;负责指导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系统财会人员管理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人员工资、统计相关工作;负责对社有出资企业单位的资产及相关人员进行审计监督,对系统重大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问题进行审计调查;负责社有资产的运营、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拟订社有资产的重组、整合指导意见。(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点: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南街9号3楼301;联系电话:023-73332246)
(三)合作指导科。负责合作经济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负责指导全县专业合作社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考核考评;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起草专业合作社发展相关文件及材料;负责编制有关专业合作社的项目材料和先进典型推荐材料;负责指导合作经济行业协会工作;参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点: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南街9号3楼305;联系电话:023-73331471)
(四)经济发展与信息科。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所属出资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新网工程;建设,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负责指导系统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负责指导日用品配送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争资立项工作;负责指导系统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和再生资源等工作;负责系统商品流转统计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点: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南街9号3楼302;联系电话:023-73332613)
(五)监事会办公室。负责监督理事会内部控制及企业经营状况的监督;负责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制度;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点: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南街9号3楼304;联系电话:023-73332251)
根据职能职责,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挂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宣传、信息、调研、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社属企业单位党建、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和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群团及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机关信访工作,指导社属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指导社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负责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系统烟花爆竹连锁化经营体系建设,确保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点: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南街9号3楼304;联系电话:023-73332251)
(二)财务审计资产科。负责县供销社机关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督促检查社属企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编制系统财务会计报表;负责指导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系统财会人员管理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人员工资、统计相关工作;负责对社有出资企业单位的资产及相关人员进行审计监督,对系统重大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问题进行审计调查;负责社有资产的运营、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拟订社有资产的重组、整合指导意见。(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点: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南街9号3楼301;联系电话:023-73332246)
(三)合作指导科。负责合作经济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负责指导全县专业合作社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考核考评;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起草专业合作社发展相关文件及材料;负责编制有关专业合作社的项目材料和先进典型推荐材料;负责指导合作经济行业协会工作;参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点: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南街9号3楼305;联系电话:023-73331471)
(四)经济发展与信息科。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所属出资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新网工程;建设,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负责指导系统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负责指导日用品配送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争资立项工作;负责指导系统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和再生资源等工作;负责系统商品流转统计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点: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南街9号3楼302;联系电话:023-73332613)
(五)监事会办公室。负责监督理事会内部控制及企业经营状况的监督;负责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制度;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点: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南街9号3楼304;联系电话:023-7333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