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供销社:三举措打造三益“五星级”综合服务社

一、规范化建设。三益乡大堡村综合服务社,在县供销社指导下,去年成功创建为“五星级”综合服务社。一是股权设置规范。三益乡供销合作社占股10%,大堡村村集体占股39%,农民占股51%,入社农户478户(贫困户66户),占全村常住农户的100%。二是场地建设规范。经营地点设在通往黄水大风堡旅游风景区交通要道上,经营服务面积160平方米。三是经营管理规范。使用统一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名称、统一的村级综合服务社标识、统一制牌、统一服务规范,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公约、商品标价、商品销售台账、代办服务台账。

二、社会化服务。一是该社与县农资公司签订了化肥购销合同,累计销售各种化肥500余吨,为农民群众提供了物美价廉的“放心化肥、放心农药、放心种子”等农用物质;与小兵农机有限公司、秀燕机电签订了购销合同,实现农机具销售收入80万元。二是为“留守老人”提供农业机械销售和维修共计100余台次,疫情防控期间为院落配送副食和生活必需品60余次、配送农资到户20余次。通过维修农机和配送商品,实现销售收入18万元。三是利用赶集及时了解耕、种、管、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利用农资配送到户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农村综合服务社为民服务的宗旨;利用春节期间加强与返乡务工人员的交流,提出来年化肥、农业机械配置等相关建议。

三、跳跃式发展。一是拓展“农家乐”民宿餐饮旅游服务。立足农村综合服务社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和自种的无公害蔬菜,依托地处黄水避暑度假地与中益乡之间的便利条件以及乡村振兴发展契机,积极发展“农家乐”,先后为重庆、四川、湖北等城市旅游消夏避暑人员提供服务 1000 余人次,经营服务收入15万元。二是开展“电商”服务。围绕国家大力推进农村“电商”发展重大机遇,积极探索电商服务模式,线下加强工业品、日用品代购服务,线上推进土鸡、土鸭、土鸡蛋、蕨菜、干竹笋等农产品销售,实现线上线下销售收入6万元。目前,该社通过经营农资、农机、日用品、电商及农家乐等项目,实现销售收入118万元,实现利润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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