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谭*杰寻异公告

权利人谭*杰持房屋所有权证向我局申请登记其位于石柱县西沱镇温泉路36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该处土地为谭*杰于1988年建造房屋时占用,其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

由于该房屋不能提供土地权属来源依据,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42条之规定公告寻异:该处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谭*杰,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权属争议。寻异时间为30日,有异议的,请于2026514日前提供异议依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对权利申请人依公告登记。

(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8室,联系电话:7337810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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