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25 张*红、滕*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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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红、滕*因保管不善,将渝(2017)石柱县不动产权第00118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申明。
申明人:张*红、滕*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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