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秦*福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日期: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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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石规资局[2025]注字第13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石柱县房地证2012字第124***号 | 
 秦*福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J20-16-4-** | 
 石柱县南宾街道红井社区**组*号 | 
 房屋改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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