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14 徐*平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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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徐*平因保管不善,将302房地证2013字第01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申明。
申明人:徐*平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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