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 陈*碧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石规资局[2025]注字第12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石柱县房地证2009字第001***号、石柱县房地证2009字第001***号、石柱县房地证2009字第001***号、石柱县房地证2009字第001***号 |
陈*碧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40001027GB00456F00010***、500240001027GB00456F00010***、500240001027GB00456F00010***、500240001027GB00456F00010*** |
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连城小区*、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连城小区*、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连城小区*、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连城小区*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