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22 范*万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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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范*万因保管不善,将石柱县房地证2009字第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申明。
申明人:范*万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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