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61 李*权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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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权因保管不善,将地号6-5-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申明。
申明人:李*友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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