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57 张*明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来源:原创
日期:2025-05-08
大 中 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明因保管不善,将渝2018石柱县不动产权第0009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申明。
申明人:张*明
2025年5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