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 尹*(*)发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日期: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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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石规资局[2025]注字第05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尹*(*)发 |
宅基地使用权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南集建(92)字第657号 |
石柱县南宾街道红星社区**组*号(原双庆乡红光村*组)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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