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64 梁*和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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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梁*和因保管不善,将石柱县房地证2012字第17014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申明。
申明人:梁*和
2024年11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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