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89 曾*友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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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曾*友因保管不善,将[石柱县房地证2012字第18111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申明。
申明人:曾*友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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