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906012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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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浪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石柱好望山小学配套建设校门疏散场地和消防通道的建议》(第19060123号)收悉。经与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公安局、县教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石柱好望山小学地块规划核实情况
经核实,石柱好望山小学位于石柱县旧城组团旧城片区JC28-11/02规划地块,该地块详细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石柱府复〔2023〕114号)。
二、对提案中建议的回应
(一)针对“规划利用校门外的土地,建设配套的停车和疏散场地”的建议。石柱好望山小学校门对面JC28-10/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广场绿地(G3),规划面积2555.43平方米,可作为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能够满足停车和疏散功能需求。待石柱好望山小学建设完成使用后,我局将配合县住房城乡建委根据小学实际使用需求调整规划布局。
(二)针对“规划建设与学校内部消防通道配套的校园外消防通道”、“规划建设如路灯、红绿灯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议。根据协办意见,石柱好望山小学选址位于四环路连接道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已纳入四环路项目统一建设,后续校外消防通道、路灯、红绿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时,我局将配合县教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巡警大队等部门调整规划布局。
此答复函已经唐世龙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联 系 人:董建蓉
联系电话:73378085
邮政编码:41910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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