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第005号提案的复函
杜贵洋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提案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您提案意见中肯,解决建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就您提案内容,因涉及上级部门,新修订的《土地法》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审批还涉及到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街道)基层政府,因此就我局职能职责拟定按以下方式解决:
(一)水磨溪安置房办证问题。因水磨溪湿地整改,导致市政府将包括安置房土地在内的水磨溪湿地范围内土地批文全部收回注销,原县规划局也将该安置房的规划许可全部注销。所以现目前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确无法办理登记。我局正在向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中,以力求上级部门支持,解决用地合法性问题。待解决用地合法性问题后,再按程序办理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
(二)部分村民宅基地及房屋未办证问题。因该问题比较复杂,根据我局清理,主要是有的无宅基地用地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批准手续、有的超占用地、有的超层建设,还有的已经转让多次而且转让前就无任何用地及建设手续等等情况。我局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09号)等政策文件,与县农业农村委共同制定出台集体建设用地遗留问题解决方案,集中处理,依法依规办理农房不动产登记。
主管领导:唐世龙
分管领导:付玉林
承办人员:黄 勇
联系电话:7337844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