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一次会议第23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3-24
大 中 小
A
石规资函〔2022〕286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一次会议第231号提案的复函
罗纲强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石柱城区增设风雨篮球场(馆)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提案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我局一直重视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布局工作,在编制《石柱县城乡总体规划》和《石柱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共规划体育用地面积21.2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9%:一是在县城内规划3处体育场馆用地,鲤塘坝组团规划体育场馆用地1处(即县体育馆);甑子坪组团规划体育场馆用地1处;白岩寨附近规划体育场馆用地1处,在功能上与白岩寨公园相结合,形成中心城区重要的文化娱乐、大众健身场所。二是与社区服务中心结合建设规划全民健身活动中心6处,分别位于城东组团、鲤塘坝组团、火车站组团、甄子坪组团。三是在审批建设项目(居住小区)的过程中,对于新建居住小区严格按技术规范配套小区内体育设施,如按国家标准规划小型运动场地、结合绿地布置儿童活动场地等。
您对上述复函是否满意,请您对办理结果提出意见并填在“答复函回执”上,于15日内寄送我局(委、办)。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
主管领导:唐世龙
分管领导:唐世龙
承办人员:胡雪莉
联系电话:023-2337808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31日
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印
-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