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石规资函〔2022〕254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号建议办理
情况的答复函
文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办理拆迁安置房产权办证遗留问题的建议》(第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人大建议中提出的几处安置房的产权证办理问题,确属历史遗留的“办证难”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办证难”并非登记本身难,而是前面环节不规范、不到位、不衔接导致登记法定要件缺失。实践中,主要存在无合法的用地手续(即用地无批文,建设用地未审批)、规划建设手续缺失等因素,因上述片区普遍存在着无用地审批手续,无规划许可手续等前置登记要件,致使这部分房屋建成多年后一直无法办理到产权证。
您的建议具有可行性,我局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正在组织相关科室研究解决。解决思路如下:一是对没有土地和规划手续的人民小区、楼房湾、过境路和互通连接路等项目,由南宾街道、县交委等部门为主导,我局配合,尽快启动调规和用地指标争取及土地批文;二是对于没有建设规划手续的,我局将根据解决遗留问题的相关文件,以现状进行规划核实确认后,办理登记;三是对于收件慢的问题。现不动产登记方面,我县已根据上级要求,进行了“三减”,即减手续、减时间、减成本。对房屋首次登记,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由原30个工作日减少为3个工作日。对于已经具备登记条件的,我局已经函告相关部门抓紧备齐登记资料,尽快推进。
此答复函已经唐世龙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8日
联系人:黄勇
联系电话:73378446
邮政编码:409100
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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