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一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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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规资函〔2022〕248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一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复函
马燕华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体育用地纳入县上规划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规划工作的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提案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我局一直重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规划布局工作,在已编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和《石柱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及整合》中共规划体育用地面积21.2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9%。具体布局如下:一是在县城内规划3处体育场馆用地,鲤塘坝组团规划体育场馆用地1处(即县体育馆);甑子坪组团规划体育场馆用地1处;白岩寨附近规划体育场馆用地1处,在功能上与白岩寨公园相结合,形成中心城区重要的文化娱乐、大众健身场所。二是分别在城东组团、鲤塘坝组团、火车站组团、甄子坪组团规划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6处,活动中心与社区服务中心结合建设;三是规范配套小区内体育设施。新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内按国家标准规划小型运动场地,居住片区内结合绿地布置儿童活动场地;同时,在旧城组团的改造过程中,结合土地使用调整按规范建设必要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结合以上布局,可基本满足大型公共体育设施的要求。
您对上述复函是否满意,请您对办理结果提出意见并填在“答复函回执”上,于15日内寄送我局。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规划工作。
主管领导:唐世龙
分管领导:唐世龙
承办人员:李丹
联系电话:7337808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3日
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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