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县依法治县办:
按照《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梳理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出台了《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局党组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扎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2.严格督导检查。局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通过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3.强化考核运用。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各科室队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1.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中心组认真学习、职工大会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精神落地落实。
2.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登记业务进行了流程再造和优化,实行“三减”“五优”“一延伸”。“三减”即减手续、减时间、减成本。“减手续”即实行一个窗口,一次办完。“减时间”即当场交件,当场办完,实行“一个窗口,即办即取”,群众拿证最快时间为21分钟。“减成本”即在不动产登记费统一下调基础上,对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中的变更登记免收登记费;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的,登记费由550元/证下降到80元/证。“五优”即优化管理、优化查询、优化公开、优化更新、优化制度。“一延伸”即抵押登记延伸至各专业银行,企业和群众不动产抵押登记可在远程专网进行,实现了网上办理和登记不见面。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我局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石柱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分解了改革任务。与县住建委等部门共同构建了“4+2+1”模式,打造提高审批效率;精简了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规范落实了“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实现了“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9〕82号),我局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重庆舒义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设置了公职律师,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分管局领导专题研究、局长办公会审议、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报送司法局备案等程序。
二是认真学习,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修订了党组会规则、局长办公会规则,对重大事项决策范围、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需听取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的意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4.强化监督制约,推进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原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被撤销,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职能划归我局行使,我局成立了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正逐步配备到位。正与城管、林业等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规范了行政执法文书。局政策法规科对重大执法决定均进行了法制审核。加强了执法证件和执法人员管理,实现持证执法。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执法培训和法律知识更新培训,提高了执法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充分利用局底楼LED显示屏、县政府网站规资局板块和网审平台及时公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修订信息公开目录,传递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5.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我局紧密结合本局职能职责,加大普法力度,在“三月综治宣传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组织各科室人员到休闲广场、单位门前等场所开展法律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宣传《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按时提交证据和答辩状,按时出庭应诉,落实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办理行政复议2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4件。今年法院发放了出庭应诉通知书的案件局机关负责人均按要求出庭应诉。对土地权属纠纷等加强了行政调解,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裁决机制,加强裁决队伍建设。对信访事项,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对不属信访解决事项积极引导走司法程序,尽量案结事了,确保社会和谐。
二、存在的问题
1.干部职工学法氛围不够浓厚,部分新来职工对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测绘法》等自然资源领域基本法律以及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等有关政策法规不够熟悉。
2.受疫情影响,贴近基层的普法活动开展得相对较少,导致很多群众对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法治知识了解不够透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生动实践,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围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长江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强化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和完善本领域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建立重大执法行为目录清单,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
3.进一步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积极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教育指导等执法方式。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及时调整面向单位和个人的政务服务方式,确保工作高效与依法依规相统一。
4.谋划局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认真总结“七五”普法成效经验,全面谋划部署“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普法形式,将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12月14日
(联系人:谭宁棠;联系电话:73378496)
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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