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全面采用优于0.2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297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7.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7851.50公顷(717772.50亩)。其中,水田19765.27公顷(296479.05亩),占41.31%;旱地28086.23公顷(421293.45亩),占58.69%;无水浇地。从区域分布统计,7.65%的耕地分布在下路街道,5.41%的耕地分布在临溪镇,5.32%的耕地分布在三河镇,5.28%的耕地分布在南宾街道,4.74%的耕地分布在大歇镇。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25.23公顷(6378.45亩),占全县耕地的0.8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656.74公顷(39851.1亩),占5.5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3159.6公顷(347394.00亩),占48.4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2605.6公顷(189084.00亩),占26.3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9004.33公顷(135064.95亩),占18.82%。
(二)园地6257.42公顷(93861.30亩)。其中,果园1043.37公顷(15650.55亩),占16.67%;茶园11.16公顷(167.40亩),占0.18%;其他园地5202.89公顷(78043.35亩),占83.15%。园地主要分布在黄水镇,占全县园地的23.33%。
(三)林地216619.54公顷(3249293.10亩)。其中,乔木林地198743.92公顷(2981158.80亩),占91.75%;竹林地1221.26公顷(18318.90亩),占0.56%;灌木林地15912.07公顷(238681.05亩),占7.35%;其他林地742.29公顷(11134.35亩),占0.34%。林地主要分布在黄水镇,占全县林地的8.29%。
(四)草地846.3公顷(12694.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501.81公顷(7527.15亩),占59.29%;人工牧草地0.46公顷(6.90亩),占0.05%;其他草地344.03公顷(5160.45亩),占40.66%。草地主要分布在鱼池镇,占全县草地的14.83%。
(五)湿地40.88公顷(613.2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湿地全部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桥头镇,占全县湿地的35.9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191.97公顷(167879.5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590.27公顷(23854.05亩),占14.21%;村庄用地9082.27公顷(136234.05亩),占81.14%;采矿用地488.55公顷(7328.25亩),占4.3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0.88公顷(463.20亩),占0.28%。
(七)交通运输用地4129.42公顷(61941.30亩)。其中,铁路用地60.50公顷(907.50亩),占1.47%;无轨道交通用地;公路用地1599.74公顷(23996.25亩),占38.73%;农村道路2465.17公顷(36977.40亩),占59.70%;港口码头用地3.63公顷(54.45亩),占0.09%;管道运输用地0.38公顷(5.70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945.88公顷(89188.20亩)。其中,河流水面2686.43公顷(40296.45亩),占45.18%;水库水面2476.21公顷(37143.15亩),占41.65%;坑塘水面548.46公顷(8226.90亩),占9.23%;沟渠164.41公顷(2466.15亩),占2.76%;水工建筑用地70.37公顷(1055.55亩),占1.1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黎场乡,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5.0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