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985155L/2025-0000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事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6 [ 发布日期 ] 2025-02-2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事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事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集体所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执行自然资源资产交易规则,组织开展市场调控,指导、监督自然资源交易平台开展市场交易;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的审查(审批);指导、集体所有自然资源的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实施。拟订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含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等级和价格监测,配合监督管理土地评价评估中介机构和人员,配合监督土地评价评估行业协会;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和执行自然资源市场监测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开展自然资源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和执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和考核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准入目录、负面清单执行情况监督;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和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利用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开展节地技术和模式推广应用。承担开发区用地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综合性政策、制度;组织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综合性保护、使用规划。拟订、落实和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标准。拟订县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单;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拟订和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标准、程序、方法、准则和资产核定办法。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组织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承担县政府向县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报告工作;拟订国有土地储备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储备整治管理工作。拟订国有土地收购政策;建立考核评价监管体系,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承办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理工作;承担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事务中心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26.4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6.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7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26.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6.4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92万元,比2024年增加2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26.4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以及本年度将超额绩效工资纳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增加,且年中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5年无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玉   联系方式:023-7337843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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