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985155L/2023-0001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10-24 [ 发布日期 ] 2023-10-24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1、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

2、承担自然资源权属调查监测评价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土地开发利用、耕地保护、地质勘察、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古生物化石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用途管制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涉及规划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6、指导乡镇(街道)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8、承担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9、完成市规划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核定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1名。其中,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2名;科(大队)长5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和执法机构。

1、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来电来访、档案管理、保密、政务公开、统计、信息化、法制宣传、案件规范化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支队党建党务工作。

2、执法一大队。承担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违法建设行为(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除外)的执法职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涉及规划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执法二大队。承担地质勘察、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古生物化石方面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4、执法三、四大队。承担所辖片区内自然资源管理方面违法行为(执法二大队执法职责除外)的执法职能。各执法大队具体辖区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三)单位构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50.98万元,支出总计450.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决算数据合并入规资局机关导致。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5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决算数据合并入规资局机关导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9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50.9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50.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决算数据合并入规资局机关导致。其中:基本支出450.98万元,占1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0.9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0.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决算数据合并入规资局机关导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决算数据合并入规资局机关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27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以前年度正常人员工资待遇调导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决算数据合并入规资局机关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27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以前年度正常人员工资待遇调导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及以前年度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1万元,占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8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年中新进人员追加社保导致

2)卫生健康支出17.8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年中新进人员追加社保导致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74.2万元,占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49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是年中新进人员追加社保及以前年度正常人员工资待遇调导致

4)住房保障支出18.89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8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年中新进人员追加社保导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0.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8.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决算数据合并入规资局机关导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8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决算数据合并入规资局机关导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规资局下属单位,三公经费由机关统筹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规资局下属单位,三公经费由机关统筹安排,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决算数据合并入规资局机关导致。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决算数据合并入规资局机关导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4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42万元,增长100%,本单位为2022年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决算数据合并入规资局机关导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因本单位资产由主管部门(规资局机关)统一管理、使用、报送,我单位资产未单独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预算相关支出。

(二)绩效自评结果。本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预算相关支出。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本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预算相关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事业单位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及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黎秋林 023-7337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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