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标准、规范。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有偿使用政策,组织实施土地储备整治,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拟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及价款的征收。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组织划定辖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工作,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编制和报批分区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国家级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重要专项规划,负责对涉及国土空间利用保护的其他各类专项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
7、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按分级管理制度承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管理工作。承担规划条件的审批工作,承担用地预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等工作。组织拟订、报批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实施工作。
8、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与规划统筹工作。
9、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辖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报批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辖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类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10、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辖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辖区土地开发整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建设类临时用地复垦工作。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相关工作。负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
11、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辖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和防治工作。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测量标志保护。
15、承担全县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权属调查、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空间规划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6、归口管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17、承担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促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推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调查登记科、开发利用科、规划编制科、用途管制科、生态修复科、地质矿产科、机关党支部。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8个基层国土所、不动产登记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土地整治储备中心构成、规资局综合执法大队、规划信息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采用政府会计制度。本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47人,实有人员138人,遗属人员3人。现有一般公用车辆8辆,办公用房1016平方米。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8,601.19万元,支出总计8,601.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减少229.01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全县居民购房补贴支出项目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8,60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9.01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全县居民购房补贴收入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80.12万元,占88.1%;其他收入1,021.07万元,占11.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8,60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9.01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全县居民购房补贴支出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2,639.73万元,占30.7%;项目支出5,961.47万元,占69.3%。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80.1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50.08万 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全县居民购房补贴收、支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9.50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全县居民购房补贴收入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781.05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50万元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731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9.50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全县居民购房补贴收入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781.05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50万元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731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6.38万元,占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89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年底调整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功能科目导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22.33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3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新增事业编制人员导致。
(3)城乡社区支出2.50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鲤塘坝老年公寓、怡豪国际公寓等5个项目评估费。
(4)农林水支出51.18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开支。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864.98万元,占7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84万 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年底调整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功能科目导致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131.67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3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31.17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1.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级资金安排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9.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2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4.95万元,增长75.7%,主要原因是2020年合并所有二级预算单位账务处理及预决算导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及公务员平时考核、事业人员超额绩效、年终目标绩效、五险一金费用。公用经费21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3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办公费、接待费、维修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33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9.42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二级事业单位合并核算及预决算,导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收入增加。本年支出2,33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9.42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二级事业单位合并核算及预决算,导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9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00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二级事业单位合并核算及预决算,导致三公经费开支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62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油费、过路费、保养、洗车、维修、车辆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8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4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合并二级预算单位账务及预决算工作,增加地质环境监测站项目公车开支。
公务接待费1.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专家检查项目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1万元,下降8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6万元,增长127.7%,主要原因是合并二级预算单位账务及预决算工作,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增加导致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236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0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办公费、接待费、维修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印刷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3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各项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万元,增长435.6%,主要原因是新增三峡库区跨区域发展规划研讨会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岗前培训费、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9.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8.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72.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办公固定资产及第三方技术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30.3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0 年度政策和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项目资金名称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鱼池镇鱼池村金堡碎石厂、文华小堡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 |
项目实施年度(时期) |
2020 |
|||||||||
主管部门 |
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实施单位 |
整治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268.01 |
总量 |
193.41 |
72% |
||||||||
其中:财政资金 |
268.01 |
其中:财政资金 |
193.41 |
72%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自评等级(优良中差) |
|||||||||
完成矿山治理修复14.132公顷 |
实际完成矿山治理修复14.132公顷 |
优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设计 |
评价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修复废弃露天矿山数量(个) |
3 |
3 |
5 |
5 |
||||||
修复废弃露天矿山面积(公顷) |
14.132 |
14.132 |
5 |
5 |
||||||||
质量指标 |
修复后地质环境稳定程度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
修复后土地类别 |
二类 |
二类 |
5 |
5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项目治理(天) |
90 |
85 |
5 |
5 |
|||||||
成本指标 |
完成施工投资(万元) |
276.3 |
276.3 |
10 |
10 |
|||||||
指标2……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新增耕地面积(公顷) |
≥1 |
1.3014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治理矿山地质灾害隐患(个) |
3 |
3 |
5 |
5 |
|||||||
土地复垦利用率 |
≥90% |
100% |
5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修复植被覆盖率 |
≥85% |
≥95% |
5 |
5 |
|||||||
实施区域露天矿山扬尘 |
下降 |
下降 |
5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良土壤质量(公顷) |
≥12 |
14.132 |
10 |
10 |
|||||||
…… |
||||||||||||
管理指标 |
业务管理指标 |
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是 |
是 |
4 |
4 |
||||||
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是 |
是 |
4 |
4 |
||||||||
财务管理指标 |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无 |
无 |
4 |
4 |
|||||||
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 |
是 |
是 |
4 |
4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 |
≥90% |
≥98% |
4 |
4 |
||||||
合计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1.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政策和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项目资金名称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黎场乡天湾村成功建材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 |
项目实施年度(时期) |
2020 | |||||||||||
主管部门 |
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实施单位 |
整治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51.22 |
总量 |
36.97 |
72% |
||||||||||
其中:财政资金 |
51.22 |
其中:财政资金 |
36.97 |
72%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自评等级(优良中差) |
|||||||||||
完成矿山治理修复1.0507公顷 |
实际完成矿山治理修复1.0507公顷 |
优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设计 |
评价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修复废弃露天矿山数量(个) |
2 |
2 |
5 |
5 |
||||||||
修复废弃露天矿山面积(公顷) |
1.0507 |
1.0507 |
5 |
5 |
||||||||||
质量指标 |
修复后地质环境稳定程度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
修复后土地类别 |
二类 |
二类 |
5 |
5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项目治理(天) |
90 |
85 |
5 |
5 |
|||||||||
成本指标 |
完成施工投资(万元) |
52.81 |
52.81 |
10 |
10 |
|||||||||
指标2……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新增林地面积(公顷) |
≥0.1 |
0.1394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治理矿山地质灾害隐患(个) |
1 |
1 |
5 |
5 |
|||||||||
土地复垦利用率 |
≥90% |
94.49% |
5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修复植被覆盖率 |
≥85% |
≥95% |
5 |
5 |
|||||||||
实施区域露天矿山扬尘 |
下降 |
下降 |
5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良土壤质量(公顷) |
≥0.9 |
1.0507 |
10 |
10 |
|||||||||
管理指标 |
业务管理指标 |
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是 |
是 |
4 |
4 |
||||||||
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是 |
是 |
4 |
4 |
||||||||||
财务管理指标 |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无 |
无 |
4 |
4 |
|||||||||
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 |
是 |
是 |
4 |
4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 |
≥90% |
≥98% |
4 |
4 |
||||||||
合计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用于其他日常开支和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自然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事业单位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及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五)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八)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宣传、内部审计、财务监督、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及规划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资源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反映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三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支出。
(三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三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四十)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四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款)三峡后续工作(项):反映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用于三峡库区移民安稳致富和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三峡工程运行对长江中下游重点影响处理、三峡工程综合管理能力建设和三峡工程综合效益拓展等。
(四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78419,邮箱:25186300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