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985155L/2024-00133 [ 主题分类 ] 地质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4-03 [ 发布日期 ] 2024-04-0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石柱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43       

石柱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 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保安全、护稳定、防风险责任重大。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扎实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概况

我县是全市地质灾害高发区县之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23.1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0.74%;中易发区1884.51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62.58%;低易发区1104.9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36.68%。截至目前,全县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412处,按类型分,滑坡344处,崩塌(危岩)58处,斜坡1处,泥石流1处,地面塌陷8处,威胁群众611426830人。

二、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初步预测:2024年我县降水偏多、强降雨偏早,总体涝重于旱,大部地区大雨将从3月下旬至4月上旬开始,汛期预计有5—8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重于常年和2023年,东北部和东南部为强降水较高风险区。

根据上述气象预测,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特点,以及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建设等外界因素,预计2024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总体较常年和2023年都偏高,形势较为严峻。其中,3—8月发生频率较常年及2023年都偏高;9—12月发生频率接近常年,较2023年偏少,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及重点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区

1.石柱向斜崩塌滑坡防范区。主要分布于龙河及其支流沿岸地区,县城、公路沿线等区域,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为主。

2.七曜山背斜、方斗山背斜地面塌陷防范区。主要分布于龙潭老厂坪、沙子栗新、金铃坝等区域,地质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为主。

3.县境南部和北部崩塌滑坡泥石流防范区。主要分布于马武河、官渡河、毛滩河及其支流沿岸地区,国道G211、毛官路沿线区域,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为主,偶有泥石流发生。

4.三峡库区崩塌滑坡塌岸防范区。主要分布于长江及其支流沿岸地区,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塌岸为主。

5.工程建设和其他行业重点防范区。主要包括国道G351绕城路建设区、沪渝高速路三店至冷水段、石黔高速路马武段、乡村公路建设区的高切坡或高边坡,农村自建房切坡,已建以及回龙场等在建水库等水利工程项目重点区域,县城、黄水、西沱等城镇区域城市建设区的高边坡、地面塌陷等,万寿山、大黄水旅游景区、七曜山地质公园等存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旅游风景区。

(二)重点防范期

重点行业防范区整个工程建设期均为重点防范期;三峡库区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全年均为重点防范期;其他区域的重点防范期为4—10月,要特别注意春季及初秋连阴雨时段和短时强降雨天气过程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锚定“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和“不发生重大危岩崩塌事故、不发生重大航行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目标,聚焦三峡库区危岩地灾防治攻坚战、国债项目实施、汛期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和地质灾害数字化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四项重点任务,强化多跨协同闭环管控,全力织密织牢地灾防治防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抓实共同防灾。强化多跨协同,坚持块统与条抓相结合,深化点线面一体化防控机制落实,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部门属事和乡镇(街道)属地责任。抓实三峡库区危岩地灾防治工作专班和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加强对库区危岩地灾防治的统筹协调,凝聚强大工作合力。

二是抓实巡查排查。组织11名驻守地质工程师、423四重网格员和232名地防员,充分运用光学遥感、InSAR等手段,叠加高精度数字高程模型,严格汛期和雨情三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巡查排查,动态更新危岩地灾风险数据库。一点一策落实地灾隐患点风险管控和处置措施。

三是抓实监测预警。建设小流域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和管控模型,完善小流域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立行业部门、属地政府、基层网格员和受威胁群众分级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紧密跟踪雨情水情,发布小流域风险预警提示,及时把预警信息精准发布至基层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抓好灾前避险转移。

四是抓实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库区危岩地灾防治攻坚战,完成避险搬迁1处,实现2处已查明危岩下无人居住。高质量推进国债项目实施,避险搬迁95310人,完成2处重大隐患点工程治理和5处隐患点排危除险。督促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有序推进353处农村建房切坡隐患整治。

五是抓实数智防灾。强化危岩地灾风险数字化治理,深化危岩地灾风险管控应用建设,力争汛前形成基本能力。深化小流域风险预警和管控应用场景建设,4月底前实现全县161个小流域全覆盖。拓展技防覆盖面和监测预警质效,完成72处隐患点监测台站改建新建,迭代建设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

六是抓实应急演练。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防范知识宣传和专业技术培训,持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能力和人民群众灾害防范能力。加强日常演练,切实让基层防灾责任人和人民群众对何时转、如何转、转到哪里等,做到心中有数。

四、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属事”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和一岗双责,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规划自然资源牵头、地勘支撑、部门协作、基层组织、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共同防治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政府主导、行业共治、全民参与的防治管理机制,有力形成“部署、落实、反馈”三步走闭环工作机制,按照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责任清单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把责任落实到岗到点到人。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企业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调查评估工作;县经济信息委负责指导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统筹全县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施工诱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县交通局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公路和长江干线以外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督促县域范围内铁路各单位加强辖区内铁路沿线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投入使用的城市道路及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三峡库区移民迁建区高切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文化旅游委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教委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区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县医院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考核管理,强化源头管控。县政府继续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综合考核指标,按照注重实效的要求,重点从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巡查排查、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研究,认真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贯穿到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从事与地质灾害防治无关的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要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时制度,强化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源头管控;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县发展改革、应急、建设、交通、教育、水利等相关部门联动,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切实采取防治措施,全力避免因人为扰动而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要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开展“防汛防地灾”专项督查工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安全。

(三)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工作保障。县财政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全县地质灾害排查巡查、调查评估、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要会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统筹多层次、多领域资金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坚持共享发展理念。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基层能力。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宣传培训贯穿防治工作全过程,更加注重政治引领、整体智治、问题导向,提升基层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充分利用驻守地质队员和专家团队力量,针对受威胁群众、四重网格员、村社(企业)地防员,深入开展防灾知识培训和经验交流,明确职责边界,切实提高基层防灾减灾能力。要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推动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防灾自救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范保护能力。要强化避险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简易避险演练,全面提高风险防御和应急处突能力。

附件:1. 石柱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一览表

2. 石柱县2023年度驻守地质队员一览表

3. 石柱县2023年度重点防治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印发

6号附件1、2、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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