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2024.4.8)
日期: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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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2024.4.8)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文号 |
违法单位(个人) |
违法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石规资执(矿产)处[2023]第2-1号 |
秦洪成 |
5135211982xxxx0156 |
未经批准擅自在桥头镇长沙村联方组小地名“柴山”非法开采砂岩2709平方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责令被处理人秦洪成赔偿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的国家矿产资源经济损失人民币16.254万元。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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