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2024.4.1)
日期: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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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2024.4.1)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文号 |
违法单位(个人) |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石规资执(土地)罚[2024]第24号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1500000339470140F |
未经批准擅自实施“石柱县黄水镇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
1.责令退还石柱县黄水镇黄水社区青杠组集体土地5989.8平方米;2.没收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并处罚款人民币22518元。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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