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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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工作部署,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柱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4〕39号)要求,现将《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的通知》(渝规资办〔2024〕75号)转发给你们,请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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