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985155L/2024-0001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 石规资发〔2024〕21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基层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领导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此成立该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唐世龙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中明    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付玉林    党组成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副局长

成员: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调查登记科、开发利用科、规划编制科、用途管制科、生态修复科、地质矿产科、土地整治储备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执法支队、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发利用事务中心、规划信息服务中心、耕地保护专班、各基层所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由局领导兼任的,由分管负责人任成员)。

二、主要职责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1.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开展我局消防安全工作;

2.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处理群众、职工消防举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3. 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要求,按时做好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更换;

4. 各个科室、各企事业单位和各基层所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做好平时消防安全工作。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付玉林同志兼任,由办公室马洪同志负责协调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相关规定。其余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各基层所按照职责分工和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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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42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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