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批后公布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4年6月30日获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24〕54 号)批复,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规划》是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一、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规划包括全域和城区两个层次。石柱全域包括3个街道、30个乡镇行政辖区,面积3014.09平方千米。城区行政范围包括南宾、万安、下路三个街道及三河镇,总面积351.35平方千米,在城区行政范围内划定城区范围,涉及南宾、万安、下路三个街道及三河镇,面积35.89平方千米。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7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二、城市性质
全国生态康养胜地,渝东北渝东南绿色协同发展新典范,武陵山区乡村振兴新样板,渝东鄂西综合交通新枢纽。
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一)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2035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8.7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4.6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88.1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 29.65平方千米以内。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坚持保护和开发相协调,构建“两屏三带四区,一心三片多点”总体空间格局。在“三区三线”基础上,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实施强镇带村,抓好乡村振兴示范,分类引导乡村发展,促进城乡融合,推动形成“城区—镇(乡)”的城镇体系。
三、重大要素支撑体系
(一)建立普惠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全龄友好型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完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体育、公共文化、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各类设施及公共空间的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按照服务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
(二)构建内联外畅的综合交通体系。统筹布局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提升枢纽换乘效率,加强公铁联运枢纽建设,加快推动普通国省道和重要县道提升改造工程,形成以铁路、高速公路为骨架,国省县道为补充的高效、安全、绿色、低碳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
(三)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分级分类的高品质公共交通体系。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强化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风险源管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韧性,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全、更放心。
(四)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传承历史文脉,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城乡传统风貌和格局,重点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差异化引导塑造自然、城镇和乡村风貌,强化城市设计、村庄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凸显独具石柱特色的城乡风貌。
五、实施保障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内容。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协调矛盾冲突,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