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年终述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进行了总结梳理,现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化学习培训。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局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加强全局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
二是健全体系化工作推进机制。抓好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照中央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和典型案例,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明确整改方式、检验标准和工作成果,确保问题切实有效整改。配合县司法局探索推广基层法治观测点和法治观察员制度,创新推动基层法治建设。
(二)有序推进法治护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法治保障。按照市上关于大力实施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五年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局充分发挥地处西部陆海新通道东向通道和沿江通道转换节点的区位优势,密切与周边地区联系,促进武陵山区毗邻区域协同联动、共同开放。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我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市场准入及退出标准的制定进行了严格规定,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依法平等对待国企民企,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推动政府守信践诺。
三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一方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数字化变革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快推广应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和 “渝快政”协同办公平台,深化“一窗综办”改革,打造“全渝通办”政务服务品牌。深化不动产登记、工程项目审批等改革,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行政审批便利度。配合推动“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扩面。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数智赋能法治化改革。我局积极配合数字重庆建设相关工作,精心谋划“一件事儿”,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谋划的涉及我局的“一件事儿”相关业务。坚持“数字、法治”双轮驱动,“大脑、应用”一体建设。推进跨部门数字共享、流程再造、业务协同。
(三)严格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9〕82号),我局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重庆舒义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设置了公职律师,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分管局领导专题研究、局长办公会审议、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报送司法局备案等程序。
二是认真学习,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修订了党组会规则、局长办公会规则,对重大事项决策范围、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凡属重大决策均需听取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的意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调整行政执法方式
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规范了行政执法文书。局政策法规科对重大执法决定均进行了法制审核。加强了执法证件和执法人员管理,实现持证执法。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执法培训和法律知识更新培训,提高了执法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充分利用局底楼LED显示屏、县政府网站规资局板块和网审平台及时公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修订信息公开目录,传递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五)完善监督制约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做好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办理工作。坚持权责法定,落实内部层级监督制度。
二是大力提升行政应诉实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制度。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做到应出尽出、出庭出声,法院通知出庭应诉的,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县两级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信息公开清单,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严格实行保密审查。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今年以来,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382条,按规定及时发布县规划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打造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我局出台并认真实施《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本局职能职责,加大普法力度,在“三月综治宣传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组织各科室人员到休闲广场、单位门前等场所开展法律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宣传《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按时提交证据和答辩状,按时出庭应诉,落实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只要法院发放了出庭应诉通知书的案件局机关负责人均按要求出庭应诉,2023年局机关负责人已出庭应诉14次。对土地权属纠纷等加强了行政调解,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裁决机制,加强裁决队伍建设。对信访事项,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对不属于信访解决事项积极引导走司法程序,尽量案结事了,确保社会和谐。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的有关情况
一是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提升党对全面依法治局的领导力,落实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要求。
二是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制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石柱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方案》, 制定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方案》。第一责任人和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职责规定》和《实施意见》要求,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组织领导本局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按照《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石委法〔2023〕1号)文件要求抓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法普法方式传统单一,缺少创新,导致干部职工学法积极性打折扣。
二是全体职工对法治的认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所欠缺,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工作目标思路: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在服务保障全局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让行政审批效能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能力明显提高,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不断健全;三是落实好国有建设用地建房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所涉法治问题;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县办交办的各项工作。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