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
报告
县依法治县办:
按照《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梳理了2022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23年的工作目标思路,现报告如下:
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2〕54号)的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1.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明确学习范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理论读本纳入学习范围。二是建立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建立理论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制度,及时在局内各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培育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强化学习效果。制定党组会和理论中心组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以专题会议形式开展学习,学习时长不低于1个小时,并撰写学习心得,做到学习有笔记、有讨论、有体会,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四是我局制定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细化分解了我局法治政府工作的各项任务,对法治政府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1〕43号),我局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重庆舒义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设置了公职律师,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分管局领导专题研究、局长办公会审议、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报送司法局备案等程序。
二是认真学习,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修订了党组会规则、局长办公会规则,对重大事项决策范围、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需听取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的意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局目前尚未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县空间规划编制将纳入重大决策,待全市空间规划出台后,我局将按规定报请县政府按重大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出台我县的空间总体规划。
3.强化监督制约,推进文明执法。
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规范了行政执法文书。局政策法规科对重大执法决定均进行了法制审核。加强了执法证件和执法人员管理,实现持证执法。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执法培训和法律知识更新培训,提高了执法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充分利用局底楼LED显示屏、县政府网站规划自然资源局板块和网审平台及时公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修订信息公开目录,传递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4.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我局出台并认真实施《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本局职能职责,加大普法力度,在“三月综治宣传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组织各科室人员到休闲广场、单位门前等场所开展法律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宣传《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城乡规划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按时提交证据和答辩状,按时出庭应诉,落实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只要法院发放了出庭应诉通知书的案件局机关负责人均按要求出庭应诉,2022年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次。对土地权属纠纷等加强了行政调解,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裁决机制,加强裁决队伍建设。对信访事项,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对不属于信访解决事项积极引导走司法程序,尽量案结事了,确保社会和谐。
5. 为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制定了《关于印发〈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各所队科室,局属企(事)业单位的责任,确保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
6.抓好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照中央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和典型案例,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明确整改方式、检验标准和工作成果,确保问题得到了切实有效整改。
7.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与事后评价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公布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8.健全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相关配套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坚决防止出现合法性审查“走形式”等问题。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石柱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方案》,制定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方案》。第一责任人和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职责规定》和《实施意见》要求,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第一责任人和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我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干部职工学法氛围不够浓厚,普法宣传有待加强。近年新法不断出台,原有法律法规修改频繁,比如新出台了《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原《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都进行了大修,有的干部职工学习跟不上,不适用新的形势发展。二是受疫情影响,普法活动开展得相对较少,导致很多群众对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法治知识了解不够。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工作目标思路:行政审批效能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能力明显提高,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不断健全。
重点任务举措:一是继续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围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长江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强化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和完善本领域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建立重大执法行为目录清单,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三是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普法形式,将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3日
(联系人:谭宁棠;联系电话:1359496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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