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地区“通则式” 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示
日期: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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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地区“通则式”
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加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按照《重庆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通则》)。
为广泛凝聚公众智慧与共识,现对《通则》(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9月2日
二、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1. 邮寄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100号
2. 电子邮箱:1719904390@qq.com
3. 联系电话:
欢迎您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附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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